社体字[2011]号
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体育舞蹈
裁判及教师培训班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(体总秘书处),各行业体协秘书处,各大、专院校办公室,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国家级俱乐部、培训中心:
为进一步推动体育舞蹈运动的发展,提高体育舞蹈运动的技术水平,适应全国体育舞蹈竞赛和教学的需求,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定于2011年3月21日至28日在深圳市宝安体育馆举办全国体育舞蹈裁判及教师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培训对象:
(一)拟晋升国家级裁判(已获得国家一级裁判资格)、教师的人员。
(二)已获得国家级裁判以及国家级教师(A、B、C三等)资格人员(再培训和年度考核登记)。
(三)已获得国际裁判资格人员(IDSF年度培训)
(四)拟申报国际裁判人员(名单由联合会确定)
二、 培训内容
(一)有关的体育行政规章制度
(二)体育舞蹈有关管理规定
(三)体育舞蹈基本英语
(四)体育舞蹈比赛着装规范
(五)标准舞、拉丁舞教学法
(六)体育舞蹈等级教材金牌、金星一级套路
(七)裁判守则
三、 授课教师及考官
Mr. Shawn Tay 新加坡
Mr.Marco Sietas 西班牙
Mr.Victor 俄罗斯,世界知名教练
等级技术培训:由CDSF教育委员会指派教师
四、 考核与结业
(一)已获得国家级裁判证,按要求完成培训者及考试者,颁发2011年度裁判上岗证。
(二)初考国家级裁判的学员(应已持有国家一级裁判证书),进行理论和技术考试,成绩合格者将获得申报国家级裁判资格。
(三)拟晋升的国家级教师,经培训并技术考试合格者,将颁发相应的证书。
五、 有关要求
(一)参加复考及升级者必须携带国家级证书以便甄别资格。
(二) 已获得国家级裁判、教师资格者必须参加培训。
(三)报名时请携带1寸免冠照片3张。
(四)本次培训原则上谢绝教师初考者参加。
六、 培训费用
(一)参加培训的人员全部费用自理。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住宿,请报名时注明,也可自行安排。
承办单位:时代文化国际推广机构
联系电话:深圳0755-2510 9066, 2511 2981
联系人:杨英老师
(二)培训费 每人1000元;国际培训费每人1000元
(三)国家级教师升级考试费 每项400元
(四)国家级裁判初考费 每人500元
(五)国际级裁判年度培训费每人1000元(IDSF收取)
(六)初考国际裁判培训费 每人1500元(IDSF收取)
七、报名
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表,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到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。
地址: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
邮编:100763
电话:010—67183764
传真:010—67133577
E-MAIL:chinadance@vip.sina.com
八、报到
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请于2011年3月20日到深圳市宝安体育馆一楼大厅报到(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)。
九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附:日程安排
二○一一年一月十六日
主题词:社体中心体育舞蹈 培训 通知
2011年度全国裁判教师培训班教学日程安排
日 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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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 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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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-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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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0-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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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:30-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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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1-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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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教师等级教材学习
地点:深圳宝安体育馆副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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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号:裁判理论学习
地点:深圳宝安体育馆新闻中心
22号:裁判理论学习
地点:深圳宝安体育馆新闻中心
23号:理论课考试
地点:深圳宝安体育馆新闻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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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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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天考试
地点:深圳宝安体育馆副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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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5-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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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教师培训
地点:深圳宝安体育馆副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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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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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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